几年前,我家居住的那一幢楼房被政府定为危房。根据规定,所有住户必须在五天时间里搬迁完毕。能在二天之内搬迁完毕的,奖励2000元。这规定一出台,住户们争相搬迁,一个比一个快。我的东西比较多,要在二天之内搬迁完毕,困难不少。于是,我便“快刀斩乱麻”,把许多东西都扔了。家具就不用说了,全扔。大量衣物,大量书籍,空调,煤气灶,煤气罐,打印机,话筒,灯具……,仓促之下,草率丢弃。
搬家那天,我要找个搬运工,让他把东西搬到我在另一处的住所去。我在街上看见一个收废品的人蹬着机器三轮车在晃悠,便叫住他。靠着他的机器三轮车,他一车一车地拉我的东西。除了家具,我把所有丢弃的东西,都送给他。我以“征求”的语气跟他说:希望他尽量不要把我送给他的东西立刻处理掉,万一我发现有误丢弃东西的话,有找回的可能(这也可算他对我赠物给他的一种回报吧)。他满口答应。他的态度也是我草率处理物品的原因之一。
及至在新居安居下来之后,想起搬家时,丢弃的东西里,有几件是本不该丢弃的,尤其是爱普生打印机(很怀旧),拉杆箱(在上海箱包公司上班时老板送的),脱胎茶具(一个在我这里学英语的学生送的),几件崭新的生活用具(结婚时亲朋好友送的)……
要如何找回我误丢弃的东西,尤其是有“念想”意义的东西呢?我想到了搬运工。我希望能从他那里找回。我知道,此时,这些东西的“物主”不是我,是他。我为我想找回的每件东西都定了“赎价”。“赎价”总共有300元。我满怀希望地拨通了他的手机号,令我失望的是,他说:“东西早就处理掉了,家很挤。你不早说。”我没有理由责怪搬运工,他一个进城谋生的农民,在大城市有安身之处就不错了,哪有屯货的条件?
我为这事忧愁,也寻求神的安慰。思来想去——这么“偏僻”的事,这么“小”的事,甚至说出来都有点“不好意思”(格局小,小气)的事,神也“关心”吗?
回答是肯定的。首先,“忧愁”与喜乐相左,神预备了喜乐,等待我们去支取,“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;”(腓4:4)。其次,“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,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,与我们一样,”(来4:15)
时间一天一天过去,我尚未从“忧愁”的阴影里走出来。我坦言:为这事我忧愁了很长一段时间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忧愁“结痂”了。“结痂”是不得已的结果。
人的尽头是神的开头!
今天,当我坐在桌前关乎我视之的“失误”寻求神的启示时,神说:选择,在地上或有“谨慎与疏忽”之别,“对与错”之别,“得与失”之别;在天上没有这些区别,在天上只有“选择”事件本身。因为,“凡事”于你有益。
神安慰我的“框架”出来了。我的忧愁消除了一大半。
接下来,针对我视之的“失误”,神给出他的话语:
“惟有我,是安慰你们的。”(赛51:12)
“万军之耶和华说:‘银子是我的,金子也是我的。’”(该2:8)
“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,也不能带什么去,”(提前6:7)
“那日,天必大有响声废去,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,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。”(彼后3:10)
“神若帮助我们,谁能敌挡我们呢?”(罗8:31)
“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”(罗8:28)
想着,想着,甘甜取代了忧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