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“神的拣选”,不少人有一个普遍的困惑,这就是:神怎么对待从来没有听过福音的人?
“有人死后要下地狱是因为没听过福音,无从选择神。神公平吗?”
圣经说:“神要怜悯谁,就怜悯谁;要叫谁刚硬,就叫谁刚硬。……。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:‘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?’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,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?”(罗9:18,20-21)
从神的话语里,我们似乎感觉神很“霸道”,甚至“不讲理”。但,别忘了,是神在说这话。神绝不会出错的。
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,那么,就可以推想,那些没有听到过福音的人——却因为住地偏远,福音无从达及,或还未听到福音就死于海啸,地震,甚至“胎死腹中”—— 死后下地狱,便是神的“预定”了。
“圣经不是说‘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。’吗?他们还没来得及选择神啊!”困惑的人说。
“选择”是人的动作,人的动作不可能越过“神的主权”。
神没有丝毫不公平。我们不能凭我们的想法,或我们的看法说神是否公平,而应该以“神是公平的”这条“公理”来思想——“有人听到福音,有人没听到福音”背后的属天道理。
不管是听到福音的人,还是没有听到福音的人,照他们的“本相”,都是“该死的”。
“神要怜悯谁,就怜悯谁,”这“谁”就听到福音,信而得救。甚至压根就没听到福音的人也蒙恩得救。(参见撒下12:23)
“要叫谁刚硬,就叫谁刚硬,”这“谁”包括听到福音却不信的人,以及,压根就没有听到福音的人。
“唉,没听到福音的人,你怎么知道他会不信呢?”困惑的人说。
人不知道,但神知道!
至于那些听到福音却不信的人,神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教会,不要向他们传福音呢?
圣经从来没有这样的教导。
首先,听了福音却不愿意接受福音的人与没有听见福音最后下地狱的人,二者在审判期间,就接受福音这一点说,承当的后果并不一样。耶稣说:“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,却不预备,又不顺他的意思行,那仆人必多受责打;惟有那不知道的,作了当受责打的事,必少受责打。因为多给谁,就向谁多取;多托谁,就向谁多要。”(路12:47-48)
更重要的是,神给人“自由选择权”。在人的生命走到最后以前,这个“自由选择权”仍然属于他。但,神以他的奇妙,驾驭着“人的自由选择权”,使“人的选择”在他的掌控之下。
容我打个比方说明这个道理:
有一个养金鱼的人提着一个金鱼缸,鱼缸里面有几只小金鱼在游动。小金鱼爱怎么游就怎么游。金鱼的主人不会限制小金鱼向四面八方游动的自由,然而,他却可以按照他的意愿改变鱼缸的方向,从而在不影响“小金鱼自由”的前提下,掌控它们游动的方向,成就他的意愿。
“神的主权”与“人的自由选择”,其关系藉着比喻可以联想。
“神的拣选”是神的奥秘,我们只能窥见丝毫。
